饭饭写博客的篇数并不多。但每每写,大凡都只写意境。
就这一点上我远远不及。
习惯性的记录一些对话,稍微加些情绪,是我之擅长。
今天饭饭到东莞一带圈了一天的地,途中遭遇一场大雨之中的雷电,他称之为“惊艳”。仿若邂逅一位绝色美人。
读罢,心生感慨。
这样的一个人,对细微而恢宏的事物始终保持敏锐的触觉,内心该是隐藏着多么深厚的激情。
画画成为他最好的表达通途。
只是,这双曾经挚爱画笔的手,现在却终日被数不清的电话报表布匹奴役划伤,不能己愿。
饭饭说:这样不是挺好么。
是呀,人渐渐变得稳妥起来,“好”就成为借口和安慰。只是,内心深藏的东西是否真正被驯服了呢。
或者,人应当在常态里是平静的,偶尔邂逅才更加具备冲击力,所有才是“惊艳”。
是这样么。